实验室安全管理
     
    族医药研究中心危险、有毒有害物品使用管理制度
    2022-04-30 19:57  

    民族医药研究中心危险、有毒有害物品使用管理制度

    科研工作中不可避免使用危险、有毒有害物品,必须坚持原则,从采购、保存、使用、回收四个环节重点监控,杜绝危害事件的发生,每位实验室人员都有意识维护实验室安全。

    一、采购原则

    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各科研团队实验的需要提出危险、有毒有害物品采购计划,写明用途和购买的数量,经实验室主任审批、院领导同意,经保卫处批准后换取购置专用登记本,到公安部门指定的、有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司,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实施采购,保管员验收;少量或零星的购买需提前7天申购,按危险、有毒有害物品采购原则采购。实验室管理人员采购物品严把质量、安全关。

    二、保存原则

    实验室实行双人收发、双人记帐、双人双锁、双人运输原则,实验室要将危险、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于毒品柜,实验结束后,不准把剩余物品置放在教室或实验室里,应将剩余物品及时保存毒品柜。

    三、使用原则

    实验室实行双人使用原则,在实验中必须有两人或以上人员操作实验,当天使用当天回收,原则上不能过夜。实验室应尽量采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,在必须使用有毒物品时,应事先了解其性质并熟悉使用注意事项。进行有毒实验时必须穿好防护服,戴好防护眼镜、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,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物品。在进行有毒气体产生的实验时,应采用密闭的实验装置,避免毒气扩散。实验操作中,不准随意触摸有毒药品,使用有毒药品前,必须了解清楚药品的特性,必须严格按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要求进行,严禁违章操作,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    四、回收原则

    实验中产生的“三废”要回收或无害化处理,未使用完的配好试剂也需回收或无害化处理。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,使用过的废水定期取样化验分析处理,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。凡装放毒品的工具如药勺、麻袋、玻璃瓶、塑料袋等不许乱放、随意处理,必须经过消毒,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。实验室要有良好的排气通风条件,必要时增设局部或全面送风、排风装置。

    五、安全防范

   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,对危险、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控制、加强指导,学会处理各种危险情况和自救措施,切实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。药品保管员定期检查危险、有毒药品的数量及使用情况,写成报告,及时向领导汇报危险、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情况,确保安全。

    六、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属民族医药研究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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